學校象徵
校名
1947年,時任臺灣省立工學院院長王石安請臺灣省主席魏道明為校命名,並提議「中山」、「中正」等後考慮的名稱有「延平」、「成功」等與鄭成功有關者。期間因環境因素,歷經十年仍無定論,後於1956年改制為臺灣省立成功大學,以「成功」為名以紀念延平郡王鄭成功開臺之功
校訓
國立成功大學的校訓為「窮理致知」
校徽
現有校徽源自於1956年8月改制為省立成功大學後所設計,其概念為「本校校址座落於文化古都臺南市,臺南市以鳳凰樹聞名,校徽上鳳凰花之設計,乃淵源於此。校徽中央的編鐘代表師鐸,代表成大人薪火相傳與尊師重道的精神與美德。」至民國100年1月5日99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現有校徽,在編鐘內「成功」兩字下方加上該校創校西元1931年,並將校徽外環下排之梅花改為英文校名。[9][10]
校花
國立成功大學公認的校花是鳳凰花,校樹為榕樹。校徽的樣式即是以鳳凰花為底來設計。
校慶[
戰後本校的校慶凡有三:1946年,王石安校長宣佈以12月27日「工學院展」的慶典首日為校慶;1953年,改以法定昇格的10月15日為校慶;1965年,再改以11月11日為校慶,延用迄今。
省立臺南工業專科學校於1946年10月15日升格為省立工學院,當年年底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蒞臨了為慶祝升格而舉辦的展覽會,在慶典中,王石安校長當場宣佈,陳儀來訪的12月27日,往後皆為校慶日期。
1965年11月1日出版的《成功大學校刊》120期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