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
源流
1891年10月1日,大學正式辦學。當時校方共招攬了555名學生。就在開學日當天,校長佐敦向首批學生致辭:「史丹佛沒有任何傳統,亦不受任何傳統的阻礙。裡面所有的路標都直指前
成立
史丹佛大學是由時任加州州長及參議員的鐵路富豪利蘭·史丹佛,及他的妻子簡·萊思羅普·史丹佛於1891年成立的。大學以他
其後,史丹佛夫婦拜訪了當時哈佛大學的校長查爾斯·艾略特,詢問有關在加州建立一所大學的所需資金的事宜,而他們得到的答案是五百萬美元(1884年的市值)
最終,史丹佛夫婦正式於1885年11月給予大學的成立基金。除了校園架構,他們還附明了其他的規條:
- 「受託人......有義務亦應具備這樣的能力去:
- 實行一個教育系統,引導學生在畢業後能找到他們所要追求的理想,並使他們聽到心中對於生命意義的呼喚;
- 禁止一切在校的宗派指令,但仍需給予精神上的教育,並需告之學生遵從全能仁愛的造物主所定下的規條是人類的責任;
- 教授合作及團體組織所能帶來的好處;
- 給予兩性公平及同等的資源與對待;
- 在帕羅奧圖維持一個農場的運作,以便向大學所有學系的學生提供基礎的農業科學教育。」
史丹佛大學至成立以來一直為男女校。不過,因注意到入讀的女生人數愈趨上升,簡·史丹佛很快就勒令校方控制其人數在每年最多500名。她擔心隨著女性數的上升,史丹佛會變成「西邊的瓦薩學院」。這麼一來,學校就會顯得失去了紀念他們兒子的原意。後來到了1933年,校方將這項措施修正為3:1的男對女比例(本科生)。這比例一直維持到1960年代,當時的本科生男女比開始縮窄至大約2:1;不過,除了人文學院之外的其他研究院的比例則仍非常懸殊。發展到2005年,史丹佛已經沒有任何的性別比例規定,雖說各研究院的男性人數還是略多(比例為1.6: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