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04 10:03 訪問次數:
香港中文大學成立後,校董會按大學條例經校長代表向倫敦的英國紋章院(College of Arms)申請授予紋章。
英國紋章院於1967年授予中大紋章,是香港第一所正式獲得完整紋章的大學。翌年,原有校徽因應紋章中央部分盾徽設計而略為改動,成為現今的校徽。
香港中文大學的紋章中包括盾形校徽和兩旁添加青色護盾獸麒麟。盾形校徽為「雙色回頭鳳」設計,該雙色訂為「or」和「purpure」,意即金、紫兩色。
鮮為人知的是常出現於官方典禮的大學權杖。權杖的杖身是紅木,長三尺,杖頂上有一隻鍍金的鳳,由一圓球及圓輪所拱托,儀杖之託為金蓮花托。大學儀杖由英屬香港教育司署代高級教育官顧里夫(M.F. Griffith)所設計,由英國卡根基行負責製作
創校校長李卓敏於1978年中大第十九屆頒授學位典禮上,曾解釋大學命名為「香港中文大學」的原因:
“ | 「凡是大學都不可能脫離本身民族的背景。因此,中國或海外華僑創辦的大學都是中文大學……每一所大學都是溝通本國和外國文化的橋樑…那是理所當然的。」而香港中文大學特殊的地方在於中大是「專門為了一個特殊的使命而努力;這個使命就是把中國的資料吸收和融化到各個學科,予以發揚光大……簡而言之,香港中文大學是把中國文化的境界溶合到各學科的大學。」他並指出,大學校訓「博文約禮」中的第二個字「文」(也就是中文大學校名的第二個字)並不指狹義的文科,而是包括了一切學科,因此校訓更強調了中大校名的真正意義。他續認為:「凡是中國或海外華僑創辦的大學都是中文大學;但我們的大學卻是獨一的,因為英文名稱「The Chinese University」的「The」字用大寫T起頭,這就把本校的特殊使命表達出來了。」 | ” |
(節錄自1978年10月2日「中大新任校長就職及頒授榮譽學位典禮李卓敏博士講詞」)
雖然最初的大學條例將中文列作指定教學語言,但香港中文大學中的「中文」含義不是「教授中文」、「專攻中文」,而是以研究學術為宗旨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使用「中文」於校名的目的是要區分於仿英的香港大學
同時,香港中文大學的組成書院和創立人都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時,大陸地區易幟後流亡香港的著名學者、大儒和教會大學、私立大學。由於是來自清末和中華民國時期的中國大陸,因此校名含有的「Chinese」體現了中大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