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3-06 15:25 訪問次數:
1980年11月,港督麥理浩委任了檢討香港專上及工業教育的委員會。該委員會在1981年6月建議,為了適應時代發展,香港應全面加強專上教育,立即展開「第二間理工學院」的籌劃工作。
1982年5月,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在倫敦召開第一次會議,隨後提交《第二理工學院第一號報告書》,建議新理工學院命名為「香港城市理工學院」(City Polytechnic of Hong Kong),並認為新理工的校址應參考英國的做法,設於人口稠密、主要交通網絡可達到的地區,於是選擇在九龍仔(今日被視為九龍塘)的朱牯仔木屋區劃出約12公頃的土地,作建設永久校舍之用。委員會同時決定應盡早在1984–85年度於旺角臨時校舍開課,以待達之路永久校舍落成。
1982年6月,校董會成員獲委任為第二間理工學院的籌備委員會成員,並正式委任鍾士元爵士為籌備委員會的主席。招聘首任院長的工作於1983年初在全球展開,英國拉夫堡理工大學(Loughborough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首席副校長莊賢智教授(Professor David Johns)獲委任為首任院長。
1983年11月23日,立法局通過《香港城市理工條例》。
1984年1月1日,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正式成立,鍾士元爵士出任校董會主席。同年7月,約16,000人申請報讀新開設的七項課程;10月8日正式開課,共有480名全日制學生及680名兼讀制學生。開校時臨時校舍設於旺角工業貿易署大樓。
1986年1月,學生會正式成立,10月推出首兩個學士學位課程,分別為商業與公共及社會行政。同年11月舉行首屆畢業典禮。 同年1月27日,朱牯仔村發生四級火災,整個木屋區被滅村,該區居民陸續獲安排遷至富善邨、祥華邨及山景邨,以及沙角尾及田心臨時房屋區,城大擬定校址土地開始騰空,在當局清理瓦礫後,隨即進行校舍施工工程[6]。
1989年8月位於九龍塘的永久校舍落成,校舍的原址為大同中學。大學部分課程改於新校舍上課,但由於校園尚在進行機電裝置工程及裝修,大部分課程仍於旺角上課,直至校舍開幕為止。1990年1月,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第一期校園的附屬設施啟用,由港督衛奕信爵士主持揭幕典禮,其他課程亦陸續遷入現址上課。同年10月設立商學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科學及技術學院。同年11月1日設立高級專業學院。
1991年,學院向香港政府申請自行評審資格及升格為大學。
1993年7月,香港總督會同行政局授予學院自行評審資格。
1994年11月25日,獲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頒授自我評審資格,立法局通過《香港法例第1132章 - 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學院獲得大學地位。(同月香港理工學院和香港浸會學院亦分別獲授大學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