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3-03 02:58 訪問次數:
倫敦大學(英語:University of London)擁有多個行政獨立的學院,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大學系統之一,倫敦大學的成員機構必須遵守和履行倫大的規定,有些成員具備高度自治權力,不受某些規定所限制,倫敦大學是一個聯邦制的組織。
1836年倫敦大學由倫敦大學學院和倫敦國王學院兩校成立,迄今經歷多所成員的加入和離開,2007年倫敦帝國學院脫離倫敦大學。倫敦大學目前有17所現役成員,學院們各自運作。倫敦大學的學院在自主權上有差異,少數成員擁有高度的自主權,屬於可用學院名義來頒授學位的「認可機構」(Recognised bodies),學院可自由選擇在學位證書上使用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之名或學院之名來頒授學位,如倫敦政經學院、倫敦大學學院在2008年起,上述兩間學院己選擇使用學院名義來頒授學位。
多數的成員是必須以「倫敦大學」之名頒發學位的「指定機構」(Listed bodies),即其證書必須以倫敦大學之名頒發("University of London");17個成員裏,例如倫敦商學院、倫敦大學皇家賀洛唯學院、倫敦衛生與熱帶醫學院等雖然是同時持有可頒發學位的皇家特許狀和同屬倫敦大學的成員學院,但以上三間學院直至2021年依然使用倫敦大學名義頒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