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3-03 02:49 訪問次數:
根據1991年由澳洲聯邦政府所修訂的《澳洲國立大學法案》,ANU採用委員會制的方式治理校園。校務委員會由十五名委員組成,負責任命校長和院長、審核治校方針和年度預算、樹立營運政策和程序,以及監督辦學成果、產學合作和風險控管等。校務委員會的主席由ANU校監(Chancellor)擔任;副主席由副校監(Pro-Chancellor)擔任。校長(Vice-Chancellor & President)則是學校的行政首長,在校務委員會的授權與監督下,負責學校的實際營運和行政團隊管理。
澳洲國立大學歷任校監(Chancellor)皆由德高望重的政要名流或學者出任。過去也曾由諾貝爾獎得主和卸任澳洲總理擔任。除了主持校務委員會外,校監亦在畢業典禮上負責主持學位頒授儀式。
現任校監為朱莉·畢曉普,為澳洲前外交部長、自由黨的前副領袖及前眾議院議員,於2020年1月1日就任。
澳洲國立大學現階段包含了七大學院(Colleges)。學院底下設有研究院(Research Schools),研究院除了進行學術研究外,也肩負研究生和大學生的教學。學院另下轄學群/教學學院(Schools)則以提供教學為主。有些學院還設有研究所/學會(Institute)和智庫中心(University Centres)擔任聯邦政府智庫角色,僅專注於學術研究。
ANU高階研究中心與學院附設智庫中心等校內研究組織,會依照聯邦政府需求或研究需要而進行不定期的整併或新設。最新的ANU學術架構請參閱澳洲國立大學官方網站:ANU詳細學院學術架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或ANU學院架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